近期,全国新增本土感染者仍在快速增加,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3月30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本土病例1803例(其中吉林1340例、上海355例、黑龙江19例、河南15例、福建11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6651例(其中上海5298例、吉林835例、福建129例、河北78例、安徽66例)。截至3月30日24时,据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现有确诊病例28599例(其中重症病例66例),累计报告确诊病例149276例,现有疑似病例18例。
为筑牢我市防输入防线,请来渝返渝和离渝人员严格执行《来渝返渝人员和离渝人员健康管理措施》,按要求配合做好核酸检测、隔离观察、健康监测等防控工作。
《来渝返渝人员和离渝人员健康管理措施》
一、对中、高风险地区来渝返渝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4、7、10、14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
二、对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其他低风险区和感染者报告较多的县(市、区、旗)来渝返渝人员,实行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没有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第1、4、7、10、14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
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来渝返渝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渝后3天内进行2次核酸检测(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2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原则上居家观察),实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
四、出现本土病例,但未划定中、高风险区的地市来渝返渝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渝后3天内进行2次核酸检测(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2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原则上居家观察),实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
五、高风险岗位来渝返渝人员能提供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证明,且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实行抵渝后24小时内做1次核酸检测;无相关证明的,实行“7天居家隔离+7天自我健康监测”,第1、4、7、10、14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
六、陆地边境口岸城市来渝返渝人员,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实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抵渝后24小时内做1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原则上居家观察);无相关证明的,实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在3天内进行2次核酸检测,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2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原则上居家观察)。
七、直辖市发生本地疫情后:
1.对中、高风险地区来渝返渝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4、7、10、14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
2.对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区其他低风险区和感染者报告较多的区来渝返渝人员,实行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没有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第1、4、7、10、14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
3.其他低风险的区来渝返渝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渝后24小时内做1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原则上居家观察)。不能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须在抵渝后3天内进行2次核酸检测(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2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原则上居家观察);
4.直辖市出现本土病例,但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病例轨迹涉及区来渝返渝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渝后24小时内做1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原则上居家观察)。不能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须在抵渝后3天内进行2次核酸检测(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2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原则上居家观察);
5.直辖市高风险岗位来渝返渝人员按照前述第五条政策执行。
八、其他地区来渝返渝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渝后24小时内做1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出来前原则上居家观察)。
九、自我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餐聚会、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可以乘坐出租车或网约车)、不前往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十、本市人员非必要不离渝,确需离渝的人员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